常德市建筑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
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,规范财务收支行为,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相关财经法律、法规;结合工作实情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协会工作人员应遵循增收节支、勤俭办事的原则,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。协会的所有经费开支,必须坚持会长一支笔审批的原则,先申报同意后方可进行开支。 二、现金管理。坚持“钱帐分管,互相牵制”的原则,库存现金的限额为3000元,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当日必须送存银行。现金收支业务要根据合法凭证办理,不准以白条顶库,现金管理要日清月结,帐款相符。 三、银行存款管理。结算起点10000元以上的经济业务都要通过银行转帐办理结算。银行结算票据(如支票、汇票)要专人管理,建立支票等票据登记制度。出纳应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,按月从银行取回本单位银行存款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。 四、严格财务报帐手续。财务人员对各种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;各种报销凭证必须是合法发票,并签具用途、经办人、证明人或验收人、审批人签字,手续齐全后方可报帐。对不真实、不合法、不规范的原始凭证,不予受理;对记载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要求更正补充。通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,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的依据。 五、差旅费和借款管理。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、购物、接待等需借款时,由借款人填写“借款单”,经会长审批签字后方可预借资金。所借资金最多不得超过核算经费,并至回来后七天内办理核销手续。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。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,如实填报差旅费报销单,经财务人员复核后,报会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帐。 六、会议费和办公用品管理。各类会议费用(培训费)开支,必须做到会前有预算,会后有决算,手续完备方可报帐。办公用品采购实行统一配制。因工作需要购买的用品,须填写“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单”,经会长同意后方可购买。 七、财务人员应将每月财务工作情况向会长汇报,便于领导随时掌握了解情况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