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德市建筑业协会岗位工作职责
一、 会长职责 1、主持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协会的具体事务; 2、积极参与建筑业宏观发展战略研究和地方法规制定; 3、主持推广先进建筑科技成果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; 4、不定期主持举办创优工程、创省级文明工地研讨会; 5、主持组织行业调查,对热点问题,代表本行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政策及立法建议; 6、主持法律专家现场咨询的工作。 二、 秘书长职责 1、负责年度工作总结、本会工作报告、重要讲话、文件、材料的起草等工作; 2、负责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并协助会长处理协会的具体事务; 3、负责优秀建筑业企业、省优工程、芙蓉奖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和优秀建造师等评选活动的推荐、评选、表彰等活动的组织; 4、负责举办创优工程、创省级文明工地研讨会; 5、负责协会网络平台信息发布; 6、承办协会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、接待及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与省内外兄弟协会的联络; 7、负责兄弟省、市协会交流考察的接待、安排; 8、根据本会工作安排,做好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三、 办公室人员职责 1、负责建造师的注册、转注、注销、继续教育和资格年检的初审; 2、承办省建筑业联合会等协会委托的其它各类培训; 3、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短期培训; 4、负责协会的印鉴、文档管理(收发、轮阅、归档); 5、文件资料的打印、复印; 6、资产管理(购置、建帐、保管、核销)、办公用品购置领发及生活后勤服务; 7、根据本会工作安排,做好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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